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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之门---简论MALMEDY公审余波
如前所说,MALMEDY公审包MALMEDY屠杀在内13个大小不等的战争罪行(又号称94小案,共涉及约800美军战俘,100余比利时平民),军事法庭不采用陪审团制度,而由DALBEY准将为首的8名美军军官组成裁判团,其中负责司法裁定的是毕业于耶鲁法学院的资深军法官ROSENFELD上校。审讯组兼任公诉方,主要成员将近10人,从45年9/10月开始系统进行MALMEDY案的调查工作,最后从上千的相关SS中筛选了74名被告。初审由FANTON上尉负责(他也毕业于耶鲁法学院,后升任少校),后转交给来自美国德州的ELLIS中校,始终负责具体工作的是毕业于维也纳大学法律系的PERL(他是1941年逃亡美国的犹太难民,加入美军后长期任情报军官),美军辩护组46年4月初组建完毕,开始和被告接触,主要成员共7人,又细分为三小组,每组两人,分别负责SS军官,士官和士兵。组长是来自亚特兰大的EVEREET上校(战前长期担任预备役情报军官),常务主管是长期在军法部门任职的DWINELL中校,组中唯一通德语的则是犹太难民出身的军官STRONG, 他们成为辩护组的三人核心并兼管SS军官的辩护工作。除美军辩护组外,法庭还允许SS被告同时聘请无纳粹嫌疑的德国律师团。职业评估看法庭还是很够水准,没有想到最后会有如此风波。
46年7月中,历时两月的公审终于结束了,却开启了争议之门,尤其是美军内部对此案争议之早,分歧之尖锐,到达了难以想象的程度。美军审讯组和辩护组从法庭内打到法庭外,两方的矛盾在当年军报上也羞羞答答露过眉目,开始审讯组占了上风,但辩护组有毅力,于是两方PK都进入拉大佬,递材料,上下串连的阶段。在美军内部打到不亦乐乎的程度后,终于突破到社会上,48年一篇"美军以正义之名行纳粹之实"的报道在民间引起轩然大波,参议院开始介入,标志着MALMEDY风波彻底扩大化,各种势力的参与使情况更加复杂。公开站到审讯组一方的有老兵协会和一些爱国组织,站到辩护组一方的较杂,国内的除反战人权组织外,还有反对美军当权派(例如麦卡锡),48年德国缓上气后,也开始加入辩护战团,较公开的有教会,贵族大佬和SS大佬(如豪塞尔),较秘密的有国防军大佬(以古德里安为代表)和阿登纳政府。左翼比较暧昧,在美国报刊一片指责声中,美共坚决站在美军立场上,但参议院报告中仍怀疑俄国人和纳粹余孽勾结,攻击美方占领政策。当乱到一塌糊涂的境地时,美军当局就比较尴尬,一方面不杀这些SS对老兵交代不过去,另一方面杀了的话对付不了国际国内的争议,摇摆了几回就是后来的结局。
回头看不能说与案人员不努力,听证会上审讯员PERL特别对如何在此案中应用英国学来的先进审讯技术,进行了冗长而详细的说明。客观说,审讯组的确做了大量工作,但因条件限制,他们不得不过重依赖SS的口供,这一先天不足,导致后来无尽的麻烦,而主观上审讯组又对他们的成绩过于自负,审讯组组长ELLIS在听证会上面对质疑,坚持说"只要SS交代的罪行,就一定发生了"。这些无疑都留下了漏洞。旁观者如果只看每个被告的交代,简直就如坠云雾,每人的交代几乎都有N个版本: 最初口供版,认罪画押版,法庭版,翻案版。看认罪画押版,简直是罪不可恕,死有余辜;看事后翻案版,不是冤枉好人,就是情有可原。
对审讯手段是否不当一直是争议的焦点。PERL多年后的解释是"不管怎么审的,战争罪行就是战争罪行",而ELLIS则对辩护组尤其是组长Everett多年后仍耿耿于怀,他攻击这个来自亚特兰大名门望族的上校是个想出风头的变态,以手段不当为由往审讯组身上泼脏水。而美军内部的复查人员在解释他们为何对审讯手段有怀疑时,所说的理由也仅是美军内部的风评和SS的投诉。"审讯组在接受调查时把他们和被告们的关系说得太好了,我有常识,我在军事监狱长期供职,知道那里什么样,那里不是女子寄宿学校。"一位美军上校很不客气的这样评论,但他没有出示任何客观证据。审讯组与SS的嘴仗里也不乏搞笑的地方,当SS小兵们指控他们只能从抽水马桶里喝水时,审讯组答辩因为咖啡是无限供应的,所以他们不知道SS缺水。
用人是否不当也有争议,但"犹太报复论"很难成立。尽管辩护组的火力所集中的ELLIS,PERL,ROSENFELD都是犹太人,但辩护组的重要成员STRONG一样是犹太人,并因受到纳粹迫害而不得不逃亡美国,STRONG无论在法庭还是持续多年的上诉中都起过重要作用。当时美军中,既精通德语又了解纳粹德国情况的当然首推这些难民,只能说当时情况局限了,由此引起的争议最后使参议院建议以后同类案件只有超过10年以上的移民才可参与。审讯组和辩护组尽管都是专业人士,但双方都有相当感情用事的地方,道德攻击屡见不鲜。例如审讯组某位成员在公审期间与一群SS小兵的妻子私下喝酒,从宿舍喝到美军俱乐部,造成恶劣的影响,这些女人的目的是希望丈夫得到些照顾。这件事尽管当时就被处理,但仍屡次被辩护组攻击,认为是审讯组道德败坏的冰山一角。
那么辩护组是否就是他们自诩的"为了美国的民主与公正"奋斗的理想主义者呢? 那要看什么是公正。 尽管有种种应考虑的客观原因和可以理解的主观因素,尽管13个案子中的确有些值得商榷,但严重的战争罪行确确实实发生了,这是无法否认的。美军辩护组在为派普战斗群上诉过程中体现了无比的热情斗志与毅力,但很遗憾,他们并没有为那些无辜死去的战俘和平民争取过什么。无论有罪无罪,一刀切似的赦免,难道就是理想主义的公正嘛? 如果不是,那么他们对此的妥协和之前的坚持实在不相称。当然他们可能有更深层的原因,例如听证会上,DWINELL中校明确表示他不能确认那些平民是否没有介入战争,因为那是比利时抵抗组织活跃区。(注:由于国际协议,涉及比利时平民死亡的战争罪行应由比利时政府另案公诉,美军无权插手,不过在法庭辩论的仍有涉及,只不过量刑时不计算在内 ,这也是侦察集群指挥官KNITTEL未判死刑的原因之一。战后不知何故,比利时政府从未对此提出公诉,这也许和当地亲德反德地区交错,历史渊源复杂有关)
即便与本案不直接相关的记者和复查人员,他们也是千奇百怪的,报道MALMEDY的战地记者HB不断强调派普是纳粹接班人,但这并不和战争罪行直接相关。而首先指责"美军以正义之名行纳粹之实"的记者在听证会上公然宣称他这么写就是为了反战,因为一切战争都是罪恶的,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据他说为其提供事实依据的是美方某复查法官,这位法官(也是辩护组长Everett 的朋友)对此矢口否认,可却又当堂声称他认为MALMEDY不是屠杀,因为他案发时就在附近服役,他记得一位幸存的美军军官告诉他有人逃跑才导致SS开枪, 这一惊人论点又遭到唯一幸存军官LARY的痛斥。而主持参议院听证会的某资深参议员,其与曾负责MALMEDY案的FANTON的经济合伙人关系也被质疑,尽管徒劳无功。
上述这一切不足形容美方四十年代热热闹闹的百分之一。总结来说,只看一面之辞,每个人似乎都有理,放在一起则完全是大杂烩。这篇小文当然无力评价历史上如此混乱复杂的一章,但如不少做交代又实在说不清下面的事,几易其稿后,还是省不了笔。如有对这方面的问题,欢迎交流。最后回到主题, 既然大多数罪行材料美军审讯组,辩护组,裁判组都知道,那么到底何种原因,能让打得不亦乐乎立场截然不同的三方对派普的看法却出奇的一致呢,这就离不开对比和烘托了。
(下)中简谈参与MALMEDY案中关键几人对派普及战斗群的看法
裁判团 DALBEY准将),ROSENFELD上校
审讯组:ELLIS中校,PERL
辩护组: EVERETT上校, DWINELL中校,STR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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