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的“老近卫军”之安德烈•亚努阿列维奇•维辛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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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忠诚而坚定的战友维辛斯基
是苏联法学家、外交家。他在1949年到1953年担任苏联外交部长,并代表苏联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上签字。 维辛斯基1903年加入孟什维克,1920年加入布尔什维克。1935年,他担任苏联总检察长,在斯大林的大清洗运动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为该大清洗提供了理论依据,其重要基石包括:
刑法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口供是证据之王
【维辛斯基】 安德烈•亚努阿列维奇•维辛斯基(1883.12~1954.11)。杰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苏联著名革命家和政治家、国务活动家和外交家,社会主义法学及其理论的创立者和奠基人。苏联共产党党员。苏联科学院院士。1883年12月10日出生。1903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孟什维克)。1913年成为律师。1920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1925年,任国立莫斯科大学校长。1928年起,历任苏联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会委员、苏联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检察长。1931年起,历任苏联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副人民委员、苏联副检察长等职。1935年,任苏联总检察长。坚决支持斯大林有关随着社会主义的胜利和共产主义向前发展,阶级斗争将愈来愈尖锐化的学说,对苏联法学家M.A.列伊斯涅尔、P.I.斯图奇卡和E.B.帕舒卡尼斯等人的法律观点进行了批判。在斯大林领导的苏联“肃反”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38年2月,任苏联特别军事法庭成员。对以布哈林、李可夫为首的“右派和托洛茨基联盟阴谋集团”依法提起公诉。同年,在全苏第一届苏维埃法律和国家科学会议上,指出:“资产阶级实际上没有法律科学”,“奸细和叛徒集团很多年以来在法律科学中,几乎都居于垄断地位”,“在法律科学方面,还没有全部肃清可耻的托洛茨基-布哈林匪帮破坏活动的影响”。提出关于法和苏维埃社会主义法的定义。指出:法是国家政权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而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和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苏维埃社会主义法是全体人民意志的表现。其法学理论被誉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和法的学说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创造性结合。其有关法和苏维埃社会主义法的定义和本质的论述,在苏联法学界具有重大的影响,为苏联法学界所接受。并对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学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后任苏联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939年,当选为苏联科学院院士。1949年起,历任苏联外交部部长、苏联常驻联合国代表、苏联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等职。当选为联共(布)第十八、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54年11月22日,在准备用于联合国大会的和平利用原子能辩论会发言稿时,因突发严重心肌梗塞,不幸逝世。主要著作有:《刑事诉讼教程》、《苏联法院组织》、《苏维埃法律中的诉讼证据理论》、《国家和法的理论问题》、《国际法和国际政策问题》等。被誉为“党的警惕的眼睛”和“世界上最有特色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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